成语

天理不容

tiān róng

天理不容



拼音tiān lǐ bù róng

注音ㄊ一ㄢ ㄌ一ˇ ㄅㄨˋ ㄖㄨㄥˊ

解释天理:天道;容:容忍、宽容。旧指做事残忍,灭绝人性,为天理所不容。

出处元 无名氏《朱砂担》第四折:“才见得冤冤相报,方信道天理难容。”

例子如此冤情,若不诛卫郑,天理不容,人心不服。明 冯梦龙《东周列国志》第四十二回

用法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感慨。

感情天理不容是贬义词。

近义天理难容

英语intolerable justice(God forfend!)